關于2013年春節期間各交易所漲跌停板幅度的安排
時間:2013-02-05
關于2013年春節期間各交易所漲跌停板幅度的安排
一、 上海期貨交易所:
1、 自2013年2月7日未出現單邊市,下一交易日起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鋁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由4%調整為5%;螺紋鋼、線材和黃金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由5%調整為6%;銅、鋅、鉛和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由6%調整為7%;白銀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由7%調整為8%。
2、2013年2月18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漲跌停板的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如下:
鋁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為3%; 銅、鋅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為5%; 天然橡膠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為5%; 鉛、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調整為5%; 螺紋鋼、線材、黃金和白銀期貨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恢復至原有水平。
二、 大連商品交易所:
1、自2013年2月8日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玉米、豆油、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豆粕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8%;焦炭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
2、2013年2月18日恢復交易后,自各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兩個合約未同時出現漲跌停板單邊無連續報價的交易日的下一個交易日起,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玉米、豆油、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4%。
三、鄭州商品交易所:
1、自2013年2月8日起,各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調整至6%。
2、2013年2月18日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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