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13年春節期間交易保證金的通知
時間:2013-02-05
關于調整2013年春節期間交易保證金的通知
尊敬的客戶:
2月9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日)為春節假日休市,2月18日(星期一)照常開市。
根據上期所1月31日 “關于做好2013年春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即上期辦[2013]12號),我司決定從2013年2月6日結算時起,將鋁、線材、燃料油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3%;將黃金、螺紋鋼、鉛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5%;將銅、鋅、白銀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7%;將橡膠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8%。
根據大商所1月31日“關于在2013年春節期間調整各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大商所發[2013]30號),我司決定從2013年2月6日結算時起,將玉米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3%;將聚乙烯、焦炭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6%;大連其余品種交易保證金比例皆提高至15%。
根據鄭商所1月31日 “關于春節期間調整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的通知”(即鄭商發[2013]25號),我司決定從2013年2月6日結算時起,將早秈稻、強麥、普麥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3%;將白糖、棉花、菜籽油、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5%;將PTA交易保證金比例提高至16%。
中金所股指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不作調整,維持原有比例。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本公司將于2月8日對風險超過100%的客戶進行強行平倉,請各位投資者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工作,調整持倉,謹慎運作,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寧波杉立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2013年2月5日
2013年2月5日
|
關閉本頁 打印本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