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0年春節休市后有關業務安排的通知
時間:2020-02-01
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春節后市場風險防控和業務銜接的通知》(上期發〔2020〕28號)、《關于做好2020年春節后市場風險防控和業務銜接的通知》(上能發〔2020〕8號)、《關于春節假期后有關業務安排的通知》大商所發〔2020〕32號和《關于2020年春節休市調整后有關業務安排及交易系統測試的通知》(鄭商函[2020] 29號),現將春節假期后有關業務安排如下:
一、 春節長假恢復交易后,自第一個未出現單邊市的交易日收盤結算時起,根據《關于2020年春節期間交易時間及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的通知》執行。關于漲跌停板和交易保證金的其他事項,按各大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執行。
二、 進入交割月合約整倍數調整順延一個交易日,即在春節長假恢復交易的第一個交易日(2月3日)收盤前,各投資者在相關期貨合約的持倉應當調整為整倍數。
三、 各期貨合約持倉限額按各大交易所相關規定執行。投資者因春節假期延長而出現持倉量超過持倉限額的,由投資者在春節長假恢復交易的第一個交易日(2月3日)收盤前自行平倉;若時限內投資者未執行完畢,則由我司擇機進行強行平倉。
四、 本次休市調整后,因1月23日調整為1月份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已對1月23日的交易數據進行重新結算(重新結算后,各品種2002期貨合約和相關品種2003期貨合約將提高保證金標準),請各投資者注意1月23日重新結算后的風險情況,并關注結算數據的變化,以最新的結算數據為準。
長假前后行情波動較大,請廣大投資者提前做好風險防范工作,共同維護市場的平穩,理性投資。特此通知。
興業期貨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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