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交易所關于做好2010年清明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時間:201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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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做好2010年清明節期間市場風險控制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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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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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交交易字[2010]69號
各會員單位:
2010年清明節假日臨近,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清明節休市前后各合約交易保證金比例和漲跌停板幅度等事項作如下調整:
一、保證金和漲跌停板
?。ㄒ唬┳?010年4月1日收盤結算時起,銅、鋁、鋅、螺紋鋼、線材、黃金、天然橡膠和燃料油等期貨各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自2010年4月2日起,銅、鋁、鋅、螺紋鋼、線材、黃金、天然橡膠和燃料油等期貨各合約的漲跌幅度限制擴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與現行規則規定的交易保證金比例、漲跌幅度限制不同時,則按兩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執行。
?。ǘ┤绻?010年4月6日未出現單邊市,當日收盤結算時起的交易保證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漲跌幅度限制恢復如下:
鋁、鋅、黃金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為7%,漲跌幅度限制為5%;
銅、螺紋鋼、線材、天然橡膠和燃料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比例為8%,漲跌幅度限制為5%。
二、相關注意事項
?。ㄒ唬┱埜鲿T單位做好節日期間技術系統的維護和網絡安全工作,確保節后技術系統的穩定運行。
?。ǘ┱埜鲿T單位注意做好風險防范工作,提醒投資者謹慎運作,理性投資。根據投資者的持倉及風險大小適當提高節日期間保證金的收取比例,嚴格投資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國際市場相關品種期貨價格發生較大波動帶來的影響,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報:中國證監會辦公廳,期貨監管一部,期貨監管二部。
抄送:各指定期貨保證金存管銀行,指定交割倉庫。
上海期貨交易所 2010年3月25日印發 |
關于2010年清明節休市期間風險提示的函
鄭商函[2010]65號
各會員單位:
清明節休市期間(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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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2010年清明節休市期間風險管理的通知 大商所交易字[20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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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會員單位:
我所將于2010年清明節休市三天(4月3日-4月5日)。為防范市場價格較大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請各會員單位做好對客戶的風險提示工作,加強市場風險防范,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特此通知。 大連商品交易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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